过去10年中山“打工人”高发的职业病是这些
发布时间: 2023-12-14 02:43:56    作者:米乐体育m6


  4月25日-5月1日是我国第20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今年的主题是“一切为了劳动者健康”。《职业病防治法》出台,旨在为职工在职业病防治方面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据中山市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公开数据,过去10年,中山市报告的职业病主要以噪声聋、尘肺病为主。其中,噪声聋患者占比31.27%,患尘肺患者占比21.83%。

  近十年,中山职业病发病趋势整体呈上涨的趋势。2015年起,职业病新确定诊出的病例呈现上升趋势,到2018年达到历史最高,随后下降,至2021年,总体发病数呈上升趋势。

  那么,患上职业病后该怎么样求助、认定、获得相关赔偿?企业应如何为员工提供职业保护的方法?中山市疾控中心职业病监测评价所副所长陈浩对此进行解答。

  当前,全省职业健康存在三个新趋势,一是基数大。目前广东省现有各级各类厂矿企业130万余家。一些传统病危害公司数庞大,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约有2000万。

  二是危害严重,病种集中。传统职业病危害尚未得到根本遏制,新产业新工艺新技术所带来的新职业病危害风险在明显增大。广东省是经济大省,制造业比重大。因此,全省职业病发病的特点是病种集中。据“十三五”公布多个方面数据显示,“十三五”期间职业性噪声聋占45%,尘肺病占28%,化学中毒15%。

  三是隐匿性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的健康监护率低;部分职业病症状不典型、潜伏期长,使潜在的职业病病人未被发现;法定职业病诊断专业性强,诊断难;部分地方主动报告职业病的意愿低。

  过去10年,中山市报告职业病主要以噪声聋(31.27%)/尘肺病(21.83%)为主。对近十年职业病发病趋势进行分析,从2015年开始职业病新确定诊出的病例呈现上升趋势,到2018年达到历史最高,随后下降,至2021年总体发病数呈上升趋势。

  中山市疾控中心职业病监测评价所主管医师黄奕平表示,根据疾控中心对中山近10年职业病行业分析发现,尘肺病病例主要来自于中山的金属制作的产品业、非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家具制造业等行业。

  而噪声聋病例主要在中山的金属制作的产品业、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另外,也有部分病例分布在包括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印刷业和通用设备制造业。

  陈浩表示,患上职业病的劳动者,可以在企业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中山企业劳动者可以在市疾控中心申请诊断。如果超出市疾控中心诊断资质范围的,可以去省职业病防治院申请诊断,建议申请诊断前可以打中山市疾控中心诊断办公室的咨询电话。通过中山市疾控中心官网下载职业病诊断指南,了解职业病诊断的具体流程。劳动者拿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确定诊断为职业病后,到人社部门继续走工伤鉴定流程。因为职业病属于工伤。

  用人单位方面,应当依法履行职业病诊断、鉴定的相关义务:其一,及时安排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治;其二,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资料;其三,承担职业病诊断、鉴定的费用和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其四,报告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职业病诊断机构将在收齐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诊断结论。

  陈浩提及,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其一,用人单位理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其二,用人单位一定要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企业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应当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危害项目,接受监督。

  其三,用人单位应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对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其四,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企业应当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

  其五,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 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 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