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诚达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年破碎废旧轮胎20000吨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2-12 06:28:49    作者:米乐体育m6


  根据和平县诚达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年破碎废旧轮胎20000吨生产线建设项目的申请,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和平分局已受理了《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公示。

  一、项目名称:和平县诚达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年破碎废旧轮胎20000吨生产线建设项目

  2,建筑面积1000m2,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主要是做废旧轮胎加工,年产橡胶颗粒16400吨、钢丝3600吨。

  (一)、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破碎、筛分产生的粉尘废气执行广东省区域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排放标准:生活垃圾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广东省区域标准《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纳入园区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处理。园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污水执行《地表水环境品质衡量准则》(GB3838-2002)Ⅳ类标准(基本项目)、广东省区域标准《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中的严者。

  (四)、固态废料排放标准:项目固态废料管理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态废料对环境造成污染防治法》和《广东省固态废料对环境造成污染防治条例》以及《普通工业固态废料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按《报告表》要求落实“三同时”制度,即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与污染防治工程要实行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并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要求。

  七、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的基本工艺等出现重大变动时,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八、本批复作为该建设项目选址报建和建设依据。项目建成后,应竣工环保验收,并报监管部门备案,纳入常规范围管理。

  九、本项目日常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由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和平分局执法股室负责;本项目的“三废”排放应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视测定机构监测,为日常的监督管理提供依据。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本项目审批公示时间5天,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联系地址:和平县城东堤路49号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和平分局) 邮编:517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