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网友反映:扑鼻的橡胶味、大学城北的化学味线万辆非标电动车要淘汰置换
发布时间: 2024-02-29 22:30:09    作者:米乐体育m6


  原标题:关注!网友反映:扑鼻的橡胶味、大学城北的化学味,线万辆非标电动车要淘汰置换...

  根据《浙江省电瓶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备案非标电瓶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即日起至9月底,全省开展鼓励备案非标电瓶车提前淘汰置换活动。

  1999年实施的电瓶车旧标准,缺少防火和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指标约束,易发生自燃现象,已不符合安全使用的需要。而且,非标电瓶车无防篡改技术,易被加大电池容量、加装其它装置、改装控制器或电机等非法改装,造成整车质量过重、电池短路保护不到位等,影响车辆的操纵稳定性和制动性能,易造成交通事故。

  依据2019年4月15日实施的《电瓶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以下简称为“新国标”),要求最高时速小于25公里,整车质量小于55千克,车体宽度小于0.45米,前后轮中心距离小于1.25米,鞍座长度小于0.35米,蓄电池标称电压需在48伏以下,电动机额定功率需在400瓦以下,且一定要有脚踏骑行功能。

  钱塘市民可携带本人身份证、需要淘汰置换的备案非标电瓶车,前往钱塘区正规的电瓶车销售商家进行淘汰置换。办理过程中,需依托“浙江e行在线”平台、“”平台,由淘汰回收代办点在商家端操作,实现旧车“源头注销、中间置换、后端回收、末端销毁利用”的全闭环数字化管理。

  2023年1月1日后,驾驶非标电瓶车上路,根据《浙江省电瓶车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驾驶备案非标电瓶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没收备案非标电瓶车。

  购置新电瓶车时,请购买已赋“浙品码”的车辆及蓄电池;上牌需上“码牌合一”的数字化车牌;驾乘电瓶车时请佩戴好安全头盔,确保文明行车;请勿擅自改装、加装电瓶车;养成规范充停习惯,避免引发爆炸、火灾等事故。

  钱塘区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工作已真正开始启动,请各商户积极努力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 备案非标电瓶车有效期将于2022年12月31日截止,请做好对消费的人的宣传引导工作,鼓励备案非标电瓶车提前淘汰置换。

  » 新开店商户请在手机小程序“浙江e行在线”进行商户端注册激活;已注册商户请每日登录“浙江e行在线”手机商户端,提高在线使用率。

  » 店内所有销售的电瓶车必须全部扫码入库,严禁未扫码入库、出库直接销售,系统升级后未扫码入库出库的将无法上牌。

  » 商户可在“浙江e行在线”小程序申请参与淘汰置换,并学习“浙江e行在线”淘汰置换流程。

  » 严禁在店堂内、外陈列与3C不一致的车辆,即日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开展明察暗访,严厉打击篡改车辆速度、电池铅锂互改、以小改大等非法改装、加装、拼装行为,对存在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商户予以严惩。

  »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生产销售非法加改装的电瓶车,请拨打12345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如发现上牌后对车辆进行非法改加装,可拨打110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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